防爆伺服電機的使用已經越來越廣泛了,我們都知道,電機的防爆標準不一樣,使用場所的不同,所用的電機的種類也是不一樣的。那么,在不同的使用場所應該適用什么樣的防爆伺服電機呢,這里就跟大家就隔爆型伺服電機說明一下。

防爆伺服電機應用場所的分類
防爆伺服電機依據按使用場所可分為煤礦井下用(第Ⅰ類)防爆電機個工廠用(第Ⅱ類)防爆電機:
1:煤礦井下Ⅰ類場所中的爆炸性介質是甲烷,在煤礦井下,工作空間狹窄、經常移動、易發生碰撞和重物沖擊,且有煤粉漂浮或積于設備表面易引起點燃,因而對防爆要求最高,目前主要應用防爆標志ExdI的隔爆型防爆電機。
2:工廠用Ⅱ類場所則幾乎涉及所有可燃性氣體和蒸汽,因此除分類外,又按最大試驗安全間隙或最小點燃電流比分為ⅡA、ⅡB、ⅡC(C可以用在A和B的環境,不可逆)三級和按引燃溫度分為T1~T6等六組。每一種使用環境都有相應的應用標準,增安型、正壓型、無火花型電機只能用于Ⅱ類場所,隔爆型防爆電機適用于所有場所。
需要注意的是,Ⅰ、Ⅱ類電機不能簡單代用,他們的應用必須依據相關的行業認證和標準。隔爆型防爆電機使用場所可以是Ⅰ類 ,也可以是Ⅱ類 ;但是增安型、正壓型、無火花型電機只能用于Ⅱ類場所。

防爆伺服電機場所劃分
一般在可燃性氣體環境中,使用電氣產品時必須使用防爆型產品,而防爆電機防爆危險場所的劃分是根據爆炸性環境的頻率和持續的時間把危險場所劃分為不同的區域的。氣體場所劃分為三個區域:0區,1區和2區;粉塵場所分為三個區域:20區,21區和22區。
防爆電機的主要用是可燃性氣體也就是氣體場所0區,1區和2區:
可燃性氣體,蒸汽和薄霧氣體場所
0區(紅色部分)
爆炸性環境中的爆炸性混合物以氣體,蒸汽或薄霧形式連續出現或長時間存在的場所。使用在0區的電氣設備須按照EN50284和IEC60079-26中對д類,種類(氣體)電氣設備的有關規定進行設計,測試和標識。
1區(橙色部分)
在正常運行時,爆炸性環境中可能會出現氣體,蒸汽或薄霧形式的爆炸性混合物的場所。1區是防爆電氣設備的典型應用場所。標準EN50014~EN50020,EN50039以及IEC60079-0,-1,-2.-7,-11,-18,-25對1區場所使用的電氣設備做了規定。
2區(黃色部分)
在正常運行時,爆炸性環境中不太可能出現氣體,蒸汽或薄霧形式的爆炸性混合物,如果出現也只是偶爾發生并且短時間存在的場所。通常情況下,”短時間”是指持續時間不多于2個小時。標準EN50021和IEC60079-15對2區使用的電氣設備做了相應的規定,同時也必須滿足通用的絕緣電阻,沖擊能量和耗散功率等要求。
粉塵場所:
20區:EN50281-1-1標準對用于20區的電氣設備殼體結構及設計做了相應規定。IEC60241-11對在20區使用的電氣設備做了補充要求,包括本質安全防爆等方面的內容。20區應用種類1(粉塵)電氣設備。
21區:磨坊,煤炭,谷物倉庫以及包裝生產線及其周圍是典型的21區場所。在21區中,可能會發生因粉塵泄漏等原因而形成爆炸性粉塵混合物。此外,電氣設備表面粉塵堆積也是工廠安全生產的隱患,應引起足夠的重視。21區須使用種類2(粉塵)防爆電氣設備。
22區:在正常運行時,爆炸性粉塵混合物不太可能出現,只有在故障狀態下才可能發生的場所。22區須使用種類3(粉塵)防爆電氣設備。如果是爆炸性 環境中的粉塵是導電性粉塵,則依據EN50281-1-2的規定,須使用種類2(粉塵)防爆電氣設備。
看到這些,你是不是對防爆伺服電機的分類有了更詳細的了解了呢、防爆電機關乎安全,在選擇使用的時候是一定要分清楚哦.